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计划公报 → 总结公报

2016年全省科技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3-27 13:31:00        【字体: | |

 

  1.有序开展党建工作

  坚持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将科技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强基础、转作风、提效率、保廉洁”。

  2.编制质监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我省质监事业发展特点,为更好的描绘全省质监事业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按照省政府和省局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全省质监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工作职能,对“十三五”规划目标进行逐年分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十三五规划落实到位。

  3.稳步推进质检中心建设

  一是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完成了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的批准成立,国家光伏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资质认定。至此,我省的国家质检中心已达24家。

  二是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工作。省级质检中心建设重点围绕辽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为当地企业提供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批准成立了电子商务等7家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批筹建设沈阳精细化工等12家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截止目前,省级质检中心已达67家,为我省各产业园区企业发展提供检验检测和科技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争取科研和技改技装项目

  一是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科技部、质检总局科技计划和省科技厅科研项目。获批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5项,省质检院承担国家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2个子项目,获批省科技厅科研项目2项。

  二是质检总局的技改技装项目能有效提高我们的检验检测能力,2016年省标准化院、省纤检局2个项目获得质检总局批准。

  5.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2016年,我省盘锦泥鳅、建平小米、建平红小豆3个产品获得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家企业获得质检总局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截至目前,我省已有60个产品获得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83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2016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盘锦大米品牌价值273.19亿元,大连海参品牌价值212.58亿元,盘锦河蟹品牌价值132.17亿元。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开展了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在各市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省局组织专家重点对盘锦和沈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主要对专用标识使用情况、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20多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97家,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专卖店400多家。

  6.扎实推进实验室开放工作

  指导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向科研院所、企业、公众等开放实验室,切实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2016年,全省约有2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采用不同方式进行了实验室开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7.规范收费管理

    完善落实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对质监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实行常态化公开,及时调整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收费清单项目由原来的51个,减少为现在的11个,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开展系统内涉企收费情况自查,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涉企收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积极协调省物价局,制定了《辽宁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省质检院按照收费标准测算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第一次测算核定工作,形成《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