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计划公报 → 工作计划

2017年全省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4-19 13:25:00        【字体: | |

 

  2017年全省质量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辽宁新一轮振兴的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认清质量新形势,把握质量新机遇,继续按照“六位一体”的思路,加大力度,推动全省品牌建设,助力结构调整,主要工作取得新突破,谱写质量工作新篇章。

  一、抓好品牌提升,助力结构调整

  (一)树立质量标杆

  1、开展政府质量奖励工作。落实质量激励制度,树立质量标杆。积极开展省长质量奖评定工作,评出省长质量奖金奖、银奖10个。组织我省企业积极申报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推动各级政府开展质量奖励活动。

  2、开展辽宁名牌产品和辽宁重点名牌产品认定工作。修订《辽宁名牌产品认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制度。支持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等生产企业争创辽宁名牌产品,引领辽宁名牌向高端技术领域迈进,年内有效期内辽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630项以上。在辽宁名牌产品基础上,开展辽宁重点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发挥重点名牌产品的品牌示范作用和品牌影响力,年内有效期内辽宁重点名牌产品数量达到50项以上。推动各市开展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

  (二)搞好品牌示范

  3、推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推荐“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5个;指导瓦房店“全国轴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西丰“全国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法库“全国创意陶瓷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做好筹建及现场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已申报园区做好文审论证答辩工作。

  4、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大连市通过国家验收,推动更多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加强城市创建交流工作,促进城市有质量的发展。

  5、开展“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2017年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评选工作,批准筹建园区5个以上;开展“2017年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现场验收工作,批准命名园区10个以上。指导各市做好有关园区的申报推荐和已批筹园区的现场验收工作。

  6、探索建立有特色的质量小镇。建立特色质量小镇5个,通过质量强市、县、区以及质量特色小镇的示范和引领,不断提升质量和品牌的影响力。

  (三)抓好品牌培育

  7、探索企业品牌培育的试点工程。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以省内优秀骨干企业为主,挖掘企业品牌培育的典型示范企业,开展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原则上各市分别确定1家优秀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8、强化社会公众的品牌意识。结合“质量月”,开展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创造人人爱护品牌、人人关注品牌、人人关心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参与企业达到1000家,其中,省本级组织动员50家,沈阳和大连市各组织动员120家,其他各市各组织动员60家。

  9、推进质量品牌专题项目研究。成立专题项目工作推进团队,在探索建立质量小镇、“三全”管理、品牌培育新课题和解决有深度的质量分析报告难题方面,全面解析、深入研究,提出有品质的解决方案,破解工作难题,促进质量工作提档升级。

  10、扩大辽宁品牌影响。宣传我省优秀自主品牌,重点宣传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辽宁名牌产品等获奖企业,传递正能量,提升辽宁品牌影响力。开设质量品牌提升宣传专栏,解读质量品牌方面政策,发布质量工作信息,介绍各地推进质量品牌经验,扩大工作影响。

  (四)推动建立品牌社会推进体系

  11、用社会化的形式和手段推进品牌的提升。指导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做好品牌推介、品牌培训等品牌服务,发挥社会化手段的作用,尤其要发挥品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引导有条件的市、县组建相应的品牌促进机构。

  (五)注重品牌价值评价

  12、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辽宁省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对我省20个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产业集群区进行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并发布结果。积极向质检总局推荐有关企业和区域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活动。

  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质量发展环境

  13、完善质量信用数据归集。建设和维护好全省质量信用数据库。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息归集和交换制度。加强对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数字证书管理。继续落实全省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任务,整合比对各相关企业质量信用数据,确保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14、推动质量信用信息应用。贯彻事中事后监管“五项重点”改革要求,将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结果及时纳入质量信用体系,逐步增加企业数量,扩大入库行业。完善质量信用分类规则和系统内信息共享机制,对约6500家企业数据,实现动态管理,定期形成守信和失信企业名单,在全省质监系统内网公开信用分类结果,强化质量信用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应用。

  15、规范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省局门户网站的“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专栏”信息内容,依法公开相关质量信用信息,打造展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服务社会的窗口。引导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营造积极向上的质量发展环境。

  16、做好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信用辽宁”建设部署,继续落实向全省信用数据平台和企业信息数据平台的数据归集工作,积极参与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17、加强质量信用工作管理。省局将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数据归集数量、质量、进度,数字证书管理,质量信用信息应用,落实联合激励和惩戒等工作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落实目标责任,提高数据源覆盖率,提升数据质量。

  三、多措并举,抓好宏观质量管理

  18、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围绕支柱产业,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打造辽宁质量品牌。

  19、继续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继续开展对市级政府质量考核,推动各市政府对县政府的质量工作专项考核,不断增强市县级政府的大质量观念,将质量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20、完善质量指标统计分析体系。跟踪研究国家质量提升发展的指标体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着力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质量竞争力指数测算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全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2.2,发布地区竞争力指数。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充分利用质量大数据,提供着眼经济发展、反映质监职能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各级政府持续改进质量工作提供参考。

  21、提升质量管理人员能力素质。通过多层面,对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强市(县)、品牌培育、首席质量官、质量竞争力指数等方面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质量管理能力和质量发展意识。全省培训800人,其中省级培训100人,各市培训50人。

  22、积极贯彻落实总局质量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质检总局关于服务业提升要求,联合省旅游局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探索推进质量技术基础(NQI)服务示范。探索研究公共服务监测活动。加强汽车“三包”管理。做好设备监理服务保障,及时宣贯新出台的规章制度。

  四、抓企业主体,夯实质量根基

  23、做好精准帮扶。以质量品牌为抓手,实现帮扶精准化,摸清企业质量管理新情况,新动态,新做法,新经验,帮助企业解决质量管理问题。全省帮扶企业100家,省局及直属单位20家,沈阳、大连各10家以上,其他市5家以上。

  24、做好质量品牌培训。强化企业主体的品牌意识,加大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推广力度,突出工业质量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培育品牌,全省培训企业800家,其中省级培训企业100家,各市培训不少于50家。

  25、围绕“三基”发挥技术基础作用。省级计量、标准、质检、安科四大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在企业的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原材料方面,通过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进行试验、研发和比对,发挥技术基础的作用,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基础水平。各市局也要充分调动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积极性,围绕“三基”发挥作用。全省“三基”服务30家,其中省级四大院所开展“三基”服务企业各3家,沈阳、大连市局各3家,其他市局各1家。

  26、建立“三全”管理制度。以帮扶企业为基础,抓好企业质量的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三全”管理。全省开展“三全”管理企业试点16家,沈阳、大连各2家,其他市1家,在试点中试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五、抓好党建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27、打造支部的战斗堡垒。抓好支部三会一课和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落实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加强全体党员的四个意识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各市局质量管理党支部结对学习,共同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融合、两促进、两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