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质量技术监督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例会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省局人事处定于10月27-29日召开职称评审例会,组织评审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各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评审,并对晋升正高级和副高级工程师人员进行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通过人事厅初审的正常和破格申报正高级和副高级工程师人员。具体参加人员电话通知。
二、答辩时间
参评人员10月29日上午7:30-8:00报到,8:30开始答辩,时间一天。
三、答辩地点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乘车参考:沈阳站从胜利大街北二马路站乘279路公交车儿童医院站下车,沿崇山东路步行55米,右转进入辽河街,步行240米;沈阳北站乘地铁2号线中医药大学站下(A出口出),沿崇山东路向东步行600米,辽河街路口右转240米。
打车路线:皇姑区五一商店北走200米,路西。
四、有关要求
1.省局负责通知省直及系统外单位参加例会人员。
2.各市局负责通知本地区参加例会人员。
3.请答辩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答辩,不能按时报到人员,视为弃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史 阔 024-31512589 13897900199 小号 6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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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