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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体育在线关于《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配套工作预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7-11-03 10:28:00        【字体: |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落实《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范我局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全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中尽职尽责。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省质监部门专项配套预案。适用在《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启动响应时,涉及我局工作职能。

  2应急领导体系及职责

  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我局专项配套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

  2.1工作职责

  我局在《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的主要职责为:

  (1)按要求参加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2)负责监督检查应急物资中本省生产企业的产品。对外埠产品的质量检验提供技术支持。

  2.2应急机构及职责

  省局应急办是省局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在省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解决全系统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职责。

  省局产品质量监督处是产品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我局专项配套预案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指挥部要求,视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参加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按要求组织相关市局及省内检验检测机构完成相关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工作。

  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局和相关检验机构是应急处置执行机构,具体执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任务。

  3应急响应

  省局应急办接到指挥部任务后,应立即进行分析部署,及时向省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启动后,省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及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局和相关检验机构立即同时启动响应。

  4应急处置

  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局及相关检验机构立即组成检查组,按照指挥部要求对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的应急物资进行监督检查,符合产品标准的准予出厂。

  相关检验机构,按照指挥部要求对外埠应急物资进行抽样检验,符合产品标准的准予使用。

  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要立即予以封存,对本省生产企业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对外埠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应急办和指挥部

  5响应终止

  省局应急办根据省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响应终止决定,宣布本部门响应终止。

  6附则

  6.1本预案由省质监局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