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网上咨询
咨询回复
咨询人:
聂群
联系电话:
13941785589
咨询部门:
政策法规与宣传处
咨询主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时间
咨询内容:
我们原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为三个月内,现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不是要按新修订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时间应为六个月内。敬请回复。
回复时间:
2018-01-05
回复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期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