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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意见》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8-18 15:40:00        【字体: | |

 

  一、《意见》出台背景 

   按照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关于召开全省质量大会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的决定,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六位一体”品牌提升工作格局,省质监局组织草了《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意见(审议稿)》,在征求了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后,经省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意见》主要措施 

  从加大政府培育力度、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发挥社会促进作用、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强化法律保护品牌六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工作措施,并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四项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培育力度。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品牌提升规划,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状况调查,建立质量指标评价体系。二是推进品牌创建,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奖项,推进省级品牌奖项评定工作,推动相关质量品牌示范区建设。三是夯实技术基础,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四是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动态和全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二)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一是增强品牌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把“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二是加强质量管理,研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提升质量基础,通过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造就高素质职业技术工人队伍,加强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共性技术的研究攻关。 

  (三)发挥社会基础作用。一是健全专业机构,支持各地区成立品牌建设促进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品牌评价理论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二是搭建服务平台,发挥品牌建设促进机构的独特作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品牌提升提供更优质的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三是推动活动开展,建立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机制,提高企业技术保障能力,组织品牌咨询和运营等服务活动。 

  (四)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一是完善评价机制,鼓励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标准制定,指导企业持续改进提升品牌价值。二是推动评价实施,鼓励参加国家级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开展省级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分析研究品牌价值评价结果。 

  (五)加强品牌宣传推介。一是大力宣传品牌,加强对品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开展品牌主题宣传活动,支持地方、行业和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展示。二是着力推广品牌,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和品牌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辽宁人用辽宁品牌,推动辽宁品牌走出去。 

  (六)强化法律保护品牌。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完善自主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