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 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按照 “双随机”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随机选取了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营口、铁岭等6个市,从上述地区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中随机选取20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经检查,18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其中,中小企业问题较为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相关法规、卫生标准、卫生通用规范等文本缺失;质量安全控制人员不到位;缺失必备出厂检验检测设备,未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
二是生产环境较差,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相关卫生安全设备未有效运行,检验室管理较差。
三是原材料和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原辅材料采购制度与管理不健全,记录不规范,难以做到产品的追溯和召回。
三、处理情况
针对本次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各市局已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目前,工作已经完成并复查合格。
附件: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及后处理情况汇总表